台南市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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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範圍:台南市溪南地區 |
區域 |
行政區 |
服務對象 |
本市
一般區 |
安南區、安平區、南區、中西區、北區、東區、永康區、仁德區、安定區、善化區、新市區、新化區、山上區、歸仁區、關廟區、玉井區 |
實際居住本市且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(含)以上 |
本市
偏遠地區 |
龍崎區、左鎮區、南化區、楠西區 |
實際居住本市且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(含)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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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域 |
身份別 |
一般戶 |
中低收入戶 |
低收入戶 |
給付額度 |
政府補助 |
乘客自付 |
政府補助 |
乘客自付 |
政府補助 |
乘客自付 |
本市
一般區 |
1,840 元 / 月 |
73% |
27% |
91% |
9% |
100% |
0% |
本市
偏遠地區 |
2,400 元 / 月 |
79% |
21% |
93% |
7% |
100% |
0% |
* 超過每月給付額度,乘客須全額自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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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服務方式: |
一、 以服務全臺南市境內之住家至醫療院所(指門診就醫、復健醫療行為)之交通接送。得跨區(限嘉義縣市)提供服務,起迄點一端需位於臺南市境內。
二、 接送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 8 時起至 17 時 30 分止。
三、 例假日、國定假日及經本市府發布停止上班、上課時停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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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服務費用: |
一、計價方式:依台南市計程車跳表費率
二、收費方式:
1.補助額度內:服務收費比照臺南市計程車跳表金額二分之一收費,再依福利身分別計算自付額,小數點
以下無條件捨去。
2.
補助額度外:服務收費比照臺南市計程車跳表金額收費
3.
共乘:個案自付額乘 66 折,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。
4.
陪伴者:以 1 人為原則, 2 人為限。第 1 人免費、第 2 人酌收 50 元。 |
參、預約: |
一、以電話預約訂車為主,聽障及瘖啞者可以傳真預約方式。
二、預約訂車及查詢服務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 8 時起至 17 時止。
三、預約訂車請於用車日前 7 日開放預約 ,向本中心以電話或傳真預約。
四、預約服務時間、地點更改或取消服務預約,須向本中心提出取消或更改申請。
五、訂車限制:每人每日僅限訂來回各 1 趟。
六、臨時訂車視特約單位當日車輛調度情形提供服務。
七、服務對象補助額度用罄後,預約訂車列為後補。 |
肆、預約電話:06-2795279 傳真電話:06-2796307 |
預約時,請提供以下資訊:
1.個案姓名
2.個案身份證字號
3. 預約日期、時間
4. 起訖地點
5. 個案是否乘坐輪椅(或有無注意事項)
6. 陪同人數 |
伍、扣點規定: |
已申請長照交通接送服務者,有下列情事之一,應扣點載計並取消當日服務:
一、於用車當日取消服務,未提出正當理由及證明文件,致影響其他服務對象權益,扣計一點。
二、預定用車時間十分鐘後,未抵達申請地點候車,經司機電話聯繫後,不能立即抵達並提出正當理由及證明文件,致影響後續服務班次,扣計一點。
三、扣點方式以趟次計算,如預約來回 2 單趟而當日取消者,則扣計 2 點。
四、前項扣點累計達五點者,自翌日起十四日內停止其申請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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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05.13修改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