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70 歲以上老人】
掛號費『半價』減免。(自 97 年 1 月 1 日 起實施)
【重大傷病患者】
於門診、急診、同療、住院,進行 相關病症 之診療,得免健保部份負擔。 ( 掛號費另計 )
【 福保病患】
1.門診、急診掛號費全額減免。(自 97 年 1 月 1 日 起實施)
2.住院伙食費全額減免 ( 限病患本人 ) 。
3.門診、急診、同療、住院皆免健保部份負擔。
4.65 歲以上,無家屬照護者,可洽本院社工室協助申請看護補肋。
5.非自願性住非健保床、非自願性使用非健保藥物 ,其病房、藥費差額可洽本院社工室協助申請補助。
【結核病患】 持肺結核病患手冊,進行 相關病症 之診療,得免健保部份負擔。 ( 掛號費另計 )
【職災】
1. 因職災而需門診、急診、同療、住院時,持職災單進行 相關病症 之診療,得免健保部份負擔。 ( 掛號費另計 )
2. 持職災單進行住院之診療,住院伙食費 ( 限病患本人 ) 可減免 50% 。
【蘭嶼、綠島病患持“轉診單”就醫】
門診、急診得免健保部份負擔。 ( 掛號費另計 )
【殘障手冊、經轉診到本院門診者、門診手術或出院病患 7 日內的一次回診】
健保門診部份負擔為 50 元。 ( 掛號費另計 )
【原住民就醫交通費】
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, 詳情請向當地衛生所洽詢 |